鉅大LARGE | 點擊量:4727次 | 2018年05月25日
國家出臺鋰電池標準 安全要求更高更全面
隨著消費類電子產品市場的持續火熱,鋰離子電池市場發展迅猛,不僅其應用范圍和數量不斷擴大,單只電池的能量也越來越高。而不斷爆出的鋰電池安全事故,也使得人們越來越關注鋰電池的安全性。
盡管針對鋰電池的安全,國際和國內多項標準都提出了要求,如鋰電池運輸要求(UN38.3)、移動電話用電池規范(GB/T18287-2013)、便攜式密封蓄電池安全要求(IEC62133-2012)等,但是這些標準要求都不具備國家強制性(如UN38.3僅對運輸領域適用)。一直以來,我國都在積極制定鋰電池安全要求的強制國際標準。
2014年12月,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了27號國際標準公告,正式頒布了GB/31241-2014《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安全要求》。從標準代號GB可以看出,該標準為國家強制性標準,并且該標準將于2015年8月1日正式實施。
根據GB/31241-2014《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安全要求》,凡是符合“不超過18kg的預定可由使用人員經常攜帶的移動式電子產品”使用的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均需要執行標準給出的強制性要求。標準適用的便攜式電子產品包括但不限于便攜式辦公產品如筆記本電腦、PDA等,移動通信產品如手機、無繩電話、藍牙耳機、對講機等,便攜式音視頻產品如便攜式電視機、便攜式DVD播放器,MP3播放器、攝像機、照相機錄音筆等,以及其他便攜式產品如電子導航儀、數碼相框、游戲機、電子書、移動電源等等。按照標準原文,“上述所列舉的便攜式電子產品并未包括所有的產品,因此未列出的產品并不一定不在本標準的范圍內”,也就是說,未來的可穿戴式電子產品使用的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也可能需要滿足該標準的要求。
新頒布的國家強制標準,除了綜合采納多項國內外電池標準(如UL、UN、IEC等)中的成熟安全測試項目外,還對熱濫用、外部短路、跌落、過充電等測試項目進行了修改完善,并補充了保護電路、標識耐久性等要求,特別是針對電池組的保護電路也提出了相應的安全要求和具體試驗方法,應該說這是目前國內外對于便攜式鋰離子電池最為全面的一項安全標準。這也使得這項標準初頒布即引發行業的極大關注。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據了解,該標準歸口及第一起草單位為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是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事業單位。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將于2015年1月下旬在深圳和上海兩地組織召開針對新標準的宣貫和培訓,會議接受社會報名。屆時將有眾多鋰電池行業廠家、檢測認證機構和設備制造商共聚一堂,共同虛席了解鋰電池行業新的準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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